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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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0.04g(4万单位)和碱式碳酸铋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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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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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H2102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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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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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成人一次2~3粒,一日3次;儿童一次1粒,一日3次。连续用药者,一个疗程不宜超过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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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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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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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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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3.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碱血症以及吸收不良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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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2.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3.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 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6.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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