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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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小檗碱100mg,甲氧苄啶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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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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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H6402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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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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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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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1.对盐酸小檗碱和甲氧苄啶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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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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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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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恶心、呕吐、药疹、腹泻,停药后即消失;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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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 2.用药期间应注意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螵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已有明显减少,则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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