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以下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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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辅酶Q10。 |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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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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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355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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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以下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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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粒(10mg),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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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偶见皮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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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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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以下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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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