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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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利拉萘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磺、硼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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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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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国药准字Z41022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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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解毒、杀虫、疗疮、止痒的作用。主用于疥癣、湿疹等皮肤病及脂溢性皮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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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外用,取本品适量,加热水溶化后,洗涤患处。洗澡时,可将本品直接搓于患处,数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即可。本品亦可用于洗澡、洗头。洗头时,可取本品7~10克,加适量热水溶化后淋于发上,揉搓数分钟后,用水洗净,但不应直接搓于发上,以免药物不能充分作用头皮而降低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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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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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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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解毒、杀虫、疗疮、止痒的作用。主用于疥癣、湿疹等皮肤病及脂溢性皮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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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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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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