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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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主要成分: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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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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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国药准字H109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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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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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时1次),一疗程5-10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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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和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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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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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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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1.口服给药少见皮肤搔痒,长程给药偶见月经紊乱。 2.长期口服本品可引起关节疼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晕眩、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较短程用药为多)。长期用药可出现痤疮和失眠,短程用药可出现食欲减退,但都较少见。以上症状持续存在或明显时,应引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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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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