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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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复方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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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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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国药准字H34022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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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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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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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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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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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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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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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