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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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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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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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国药准字H4102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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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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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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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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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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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妇科疾病:阴道滴虫病;加德细菌阴道炎;厌氧菌引起的妇科感染; 厌氧菌感染:牙周炎;脂溢性皮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脑脓肿;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脓胸、肺脓肿;艰难梭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肠炎、竽门螺旋杆菌相关胃炎、消化性溃疡;腹腔感染;败血病;寄生虫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小袋虫病、麦地线龙线虫病、贾第虫等; 其它感染: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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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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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甲硝唑类药物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头痛、皮疹等副作用。维生素B6过量可能导致神经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