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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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辅料为:羊毛脂、凡士林、石蜡。 |
冰片、紫草、当归、白芷、龙血竭、虫白蜡、麻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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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邵阳华仁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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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25 |
国药准字Z200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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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清热止痛,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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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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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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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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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清热止痛,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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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偶见轻度红斑、瘙痒、刺激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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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