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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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辅料为:羊毛脂、凡士林、石蜡。 |
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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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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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25 |
国药准字Z2008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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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清热燥湿、杀虫。用于湿热蕴蓄下焦所致之痢疾,肠炎,热淋及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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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将患处于热水中浸泡10分钟,擦干,将本品盖膜撕去后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且略感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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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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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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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鸡眼。 |
清热燥湿、杀虫。用于湿热蕴蓄下焦所致之痢疾,肠炎,热淋及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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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皮肤刺激、腐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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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