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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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忍冬藤、野菊花、北豆根、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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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润华药业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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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0066 |
注册证号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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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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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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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息肉综合症、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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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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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只有当用药后对孕妇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方可使用。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有关人类在妊娠早期应用沙丁胺醇的安全性的研究报道非常少见;但是,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它会对胎儿造成某些危害。 哺乳:由于沙丁胺醇可能由乳汁分泌,故正在哺乳的母亲应慎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除非对母亲的预期收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小起始剂量为将0.5ml雾化溶液(含2.5mg沙丁胺醇),用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至2.5ml。用药方式同成人。然而某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沙丁胺醇。间歇疗法可每日重复四次。老年用药: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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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
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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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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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抗抑郁药等药物同时使用;5.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心悸、震颤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