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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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氮平。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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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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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37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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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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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将药片用水分散后服用,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者吞服。详见说明书。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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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肝、肾疾患、昏迷、谵妄、低血压、癫痫、青光眼、骨髓抑制或白细胞减少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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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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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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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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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尿潴留患者慎用。3、治疗头3个月内应坚持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以后定期检查。4、定期检查肝功能与心电图。5、定期检查血糖,避免发生糖尿病或酮症酸中毒。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7、用药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应暂停用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