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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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氮平。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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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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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37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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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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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将药片用水分散后服用,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者吞服。详见说明书。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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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肝、肾疾患、昏迷、谵妄、低血压、癫痫、青光眼、骨髓抑制或白细胞减少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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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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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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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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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尿潴留患者慎用。3、治疗头3个月内应坚持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以后定期检查。4、定期检查肝功能与心电图。5、定期检查血糖,避免发生糖尿病或酮症酸中毒。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7、用药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应暂停用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