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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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氮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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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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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3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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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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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将药片用水分散后服用,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者吞服。详见说明书。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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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肝、肾疾患、昏迷、谵妄、低血压、癫痫、青光眼、骨髓抑制或白细胞减少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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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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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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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详见说明书。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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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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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尿潴留患者慎用。3、治疗头3个月内应坚持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以后定期检查。4、定期检查肝功能与心电图。5、定期检查血糖,避免发生糖尿病或酮症酸中毒。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7、用药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应暂停用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