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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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新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氨酪酸。化学名称:γ-氨基丁酸。分子式:C4H9N02分子量: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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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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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11 |
国药准字H4302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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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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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g(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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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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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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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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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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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眼部轻度刺激不适,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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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2泪囊感染(泪囊炎)常发生于泪囊管闭塞的儿童,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局部热敷。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