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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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诺氟沙星。 |
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熊胆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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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宁光明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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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44 |
国药准字Z2202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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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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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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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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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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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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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轻微一过性局部刺激,如刺痛、痒、异物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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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