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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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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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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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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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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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0~50ml,一日3次;儿童一次用量0.5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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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活动性出血及颅内血肿者,因扩容加重出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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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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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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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食欲不振,偶有腹痛,长期服用常引起电解质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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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处于脱水状态,肾功能障碍所致的无尿症,出血性青光眼患者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慎用;多次用药时应保持足够的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