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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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每包含阿莫西林125mg,克拉维酸3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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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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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17 |
国药准字H2016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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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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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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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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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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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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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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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橡胶膏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临床医师在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