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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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灭活处理、冻干制成。含盐酸精氨酸、枸橼酸钠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辅料:盐酸精氨酸枸橼酸钠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硫酸亚铁50mg、叶酸1mg、干酵母、当归、黄芪、白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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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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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3006 |
国药准字H2003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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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
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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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25ml)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包括凝血试验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等来决定给药量。一般*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饭后口服,连用5-6周。1.成人:一次4片,一日三次;2.儿童:1-4岁,一次1片,一日三次;5-15岁,一次2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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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个别病例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痛、腹泻,铁锈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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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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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儿童用药:本药应用于儿童用量应相应减少。老年用药:本品为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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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
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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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病例可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 本品增加了100℃30分钟干热法处理新工艺步骤,可能导致免疫原性改变,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甚至严重过敏反应,故在使用时应注意配备良好急救措施。 本品含有4.5%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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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细小的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下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的用量。 8.由于体外酶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互相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含有4.5%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酒精中毒;②肝炎;③急性感染:④肠道炎症;⑤胰腺炎;⑥消化性溃疡。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①血红蛋白测定;②网织红细胞计数;③血清铁蛋白测定。 3.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碳酸氢钠、磷酸盐类、茶及含鞣酸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 4.贫血纠正后,不宜长期服用,否则可引起铁负荷过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