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 生产企业 | 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45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 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