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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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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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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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34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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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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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4-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三岁至七岁,一次1袋-1.5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袋-2袋,一日3-4次。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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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风寒感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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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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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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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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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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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二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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