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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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维生素E。 |
本品每粒含维生素D3 400单位。辅料为:植物油、明胶、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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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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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69 |
国药准字H2011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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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D缺乏症,如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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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男性成人10mg(16.7U),女性成人8mg(13U),孕妇10mg(16.7U),乳母11~12mg(18~20U)。上述剂量正常膳食中均可供给。(2)维生素E缺乏:治疗用量随缺乏程度而异。常用量:成人一次10~100mg,一日2~3次。2.儿童(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3~6mg(alpha-TE以下同,5~10U),4~10岁7mg(11.7U)。(2)维生素E缺乏:小儿每日1mg/kg,早产儿一日15~20mg。慢性胆汁郁积婴儿每日口服水溶性维生素E制剂15~25mg。 |
口服。成人与儿童一日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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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过量服用,可出现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或腹泻、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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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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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1. 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2. 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3. 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D缺乏症,如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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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大量(每日量400~800mg),可引起视力模糊、乳腺肿大、腹泻、头晕、流感样综合征、头痛、恶心及胃痉挛、乏力软弱。2.长期服用超量(一日量大于800mg),对维生素K缺乏病人可引起出血倾向,改变内分泌代谢(甲状腺、垂体和肾上腺),改变免疫机制,影响性功能,并有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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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维生素E可致血清胆固醇及血清甘油三酯(三酰甘油)浓度升高。2.对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及缺铁性贫血病人,应谨慎用药,以免病情加重。3.维生素E活性现以α生育酚当量(alpha-TE)替代单位(U),但多数药厂现仍沿用U标志维生素E活性。维生素E1U相当于1mgdl-α生育酚酰醋酸,相当于0.7mgd-α生育酚,相当于0.8mgd-α生育酰酸醋酸。4.如食物中硒、维生素A、含硫氨基酸不足时,或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时,维生素E需要量将大为增加,如不及时补充本品,则可能引起其缺乏症。 |
1.下列情况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患者。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