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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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麸炒积壳、黄连、牛膝、菊花、盐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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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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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20 |
国药准字Z4202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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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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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口服,水蜜丸一次7.3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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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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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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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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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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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与感冒药同服;4.服用后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