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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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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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昌市飞弘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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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10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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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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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每日一次。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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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低钾血症。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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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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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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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压。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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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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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持平衡,注意及时补钾。②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③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④糖尿病时可使糖耐量更差。⑤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⑥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⑦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⑧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