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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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四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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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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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22 |
国药准字H530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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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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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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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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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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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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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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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