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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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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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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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330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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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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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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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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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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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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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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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 3.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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