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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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拉米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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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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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88 |
H201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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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适用于乙型肝炎病毒复制的慢性乙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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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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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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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对于因年龄增大而肾脏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谢无显著变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时,才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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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适用于乙型肝炎病毒复制的慢性乙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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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免疫调节药。本品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 |
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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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本品治疗。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4.本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本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