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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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酒制)、党参(炙)、乌药黄芩(酒制)、白术(炒)、熟地黄(酒制)、紫苏叶、牛膝(盐制)、地黄、香附(酒醋制)、白芍(酒炒)、沉香、阿胶(炒)、砂仁、川芎(酒制)、甘草(炙)、琥珀、化橘红、当归(酒制)、茯苓(炒)、木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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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永定采善堂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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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5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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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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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蜜丸一次4克,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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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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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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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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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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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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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