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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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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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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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国药准字H2006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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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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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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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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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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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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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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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