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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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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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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主要成分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生产企业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15

国药准字H200644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用法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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