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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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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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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氨酚那敏片、维B1那敏片复合包装
氨酚那敏片、维B1那敏片复合包装
主要成分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本品为复方制剂,淡橙色片含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10毫克;红棕色片每片含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

生产企业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15

国药准字H110221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用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缓解因气候变化或刺激性气味等引起的鼻黏膜水肿、充血、鼻塞、鼻痒、喷嚏、大量粘液分泌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口服。成人,早晨服1片淡橙色片,晚间服1片红棕色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患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青光眼患者禁用。4.1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忌

成分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用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缓解因气候变化或刺激性气味等引起的鼻黏膜水肿、充血、鼻塞、鼻痒、喷嚏、大量粘液分泌等症状。

药理作用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老年人对本品较敏感,应适当减量,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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