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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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主要成份、丙磺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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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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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20058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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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本品用于: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1)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2)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3)非酸性尿。(4)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 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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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1 口服。2 慢性痛风的高尿酸血症:成人一次0.25g,一日 2 次,一周后可增至一次0.5g,一日2次。3 增强青霉素类的作用:成人一次0.5g,一日4次。2~14岁或体重在50kg 以下儿童,首剂按体重 0.025g/kg或按体表面积 0.7g/m2,以后每次0.01g/kg或 0.3g/m2,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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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副作用可能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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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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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本品用于: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1)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2)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3)非酸性尿。(4)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 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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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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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3.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用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尿量在2000ml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