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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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本品每1瓶含吲哚美辛0.45克与1-薄荷醇1.35克。辅料为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精、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乙二酸、异丙醇、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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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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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J201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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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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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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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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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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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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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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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3.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 -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 -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 -本品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 -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 -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 -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 -请勿用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