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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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盐酸氢基葡萄糖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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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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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4402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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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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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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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口服不良反应少,偶见过敏反应,有皮疹等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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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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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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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消炎镇痛药,临床用于强直性脊椎炎、颈椎病,亦可用于肩周炎、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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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本品是由吲哚美辛和盐酸氨基葡萄糖按1∶3的比例制成,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5mg,在体内发挥吲哚美辛和氨基葡萄糖的作用。吲哚美辛为非甾体类抗炎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发挥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氨基葡萄糖进入体内后,刺激和恢复透明质酸和蛋白聚糖的生物合成,抑制巨噬细胞产生超氧自由基及对关节软骨有破坏作用的酶;并且能防止糖皮质激素对软骨细胞的损害及由某些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前列腺素合成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可减少损伤细胞的内毒性因子的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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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