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护肝。用于肝脏损害所致的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疼痛及失眠等症;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和中毒性肝炎具有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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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芫花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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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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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1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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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护肝。用于肝脏损害所致的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疼痛及失眠等症;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和中毒性肝炎具有上述症状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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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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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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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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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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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护肝。用于肝脏损害所致的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疼痛及失眠等症;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和中毒性肝炎具有上述症状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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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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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遵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