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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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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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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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58 |
国药准字Z6102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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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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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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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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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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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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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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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