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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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58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 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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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
| 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