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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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 
                        
                             青黛、桔矾、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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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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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58  | 
                        
                             国药准字Z110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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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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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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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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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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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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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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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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