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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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升华硫100毫克,盐酸达克罗宁5毫克,醋酸氯己定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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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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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60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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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疥疮。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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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外搽颈部以下皮肤,包括所有的皮肤褶皱部位、指、趾部)。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疗程结束时当晚洗澡,若无效,次日再重复第二疗程。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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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禁用。 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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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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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疥疮。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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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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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其他外用药并用。2.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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