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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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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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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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14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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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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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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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喹诺酮类药(quinolones)为人工合成的抗菌药,最早应用的如萘啶酸(nalidixicacid)和吡哌酸(pipemidicacid),仅用于泌尿道和肠道感染,因疗效差、耐药性发展迅速,应用日趋减少。)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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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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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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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及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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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