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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得芬(布洛芬软胶囊)

倍得芬(布洛芬软胶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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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得芬(布洛芬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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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倍得芬(布洛芬软胶囊)
倍得芬(布洛芬软胶囊)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
主要成分

布洛芬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0.3%和地塞米松0.1%;0.5%无水三氯叔丁醇。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ALCON CUSI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611

国药准字HJ201811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1.每日3~4次,每次将约1~1.5cm长的药膏涂入结膜囊内。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8克眼药膏。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在临床试验期间报告了以下不良反应。并按照以下惯例分类常常见(1/10)元常见C2L/H00至<1为100,不常见(1/1.000至S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和拿常罕见(<1/10.030。在每个发生率分组中。按严重连降序列出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与成人相同剂量。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无数据可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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