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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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黄芩、栀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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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红日药都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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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60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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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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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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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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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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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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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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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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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后服。2.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