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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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坦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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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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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07 |
国药准字H20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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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前列腺增生症引起的排尿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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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成人每日1次,每次1粒或2粒(0.2或0.4mg),根据年龄、症状的不同可适当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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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1.神经精神系统:偶见头晕、蹒跚感等。 2.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下降、心率加快等。 3.过敏反应:偶尔可出现皮疹,出现这种症状时应停止服药。 4.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痛、食欲不振等。 5.肝功能:偶见ALT、AST、LDH升高,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6.其他:偶见鼻塞、浮肿、吞咽困难、倦怠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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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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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因高龄患者中常有肾功能低下者,这种情况下应充分注意观察患者服药后的状况,如得不到期待的效果,不应继续增量,而应改用其它适当的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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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前列腺增生症引起的排尿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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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药理作用 1.对交感神经a1受体的阻断作用:本品可选择性阻断a1受体,其作用比盐酸哌唑嗪强0.5~22倍,比甲磺酸酚妥拉明强45~140倍。此外,本品对a1受体的亲和力比a2受体的强5400~24000倍。 2.对尿道、膀胱及前列腺的作用:因本品系a1受体亚型a1A的特异性拮抗剂,而尿道、膀胱颈部及前列腺存在的a1受体主要为a1A受体,因此本品对尿道、膀胱颈部及前列腺平滑肌具有高选择性的阻断作用,使平滑肌松弛,尿道压降低,其抑制尿道内压上升的能力是抑制血管舒张压上升的13倍。 3.改善排尿障碍的作用:本品可降低尿道内压曲线中的前列腺部压力,而对节律性膀胱收缩和膀胱内压曲线无影响。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文献报道,大鼠、小猎犬(经口)连续给药3个月后发现子宫、卵巢重量减轻。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单剂量或多剂量服用盐酸坦洛新300mg/kg/d可导致生育力显著下降,但这种作用呈可逆性,生育力在单剂量给药停药3天或多剂量给药停药4周后得到改善,在多剂量停药9周后恢复正常,雄性大鼠多剂量10mg/kg/d或100mg/kg/d(AUC分别为正常人的0.2和16倍)给药不会影响生育力。在已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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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
1.注意不要嚼碎服用,应整个吞服。 2.体位性低血压、冠心病患者应慎重使用。 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视Cr情况慎用或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