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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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灯盏细辛、银杏叶、丹参、天然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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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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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07 |
国药准字Z2005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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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苗医:转呼西蒙,蒙柯:蒙修,纳英,洗抡给,娘埋对运罗。 中医: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瘀血闭阻引起的冠心病心绞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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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丸,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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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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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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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苗医:转呼西蒙,蒙柯:蒙修,纳英,洗抡给,娘埋对运罗。 中医: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瘀血闭阻引起的冠心病心绞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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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增加冠脉血流量,降低心肌养耗,减轻心肌缺血,有效抑制缺血所造成的心电图S-T段抬高。缩小试验性心肌梗塞的面积,试验前后血清LDH和PCK活性无明显变化。 基础药理:保护血管内皮损伤,抑制动脉平滑肌细胞的增殖和血栓的形成,从而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明显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抑制血栓形成。改善血液流变学对心肌的缺血-再灌注损伤有保护作用.临床观察未见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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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
1、过敏体质慎用。2、饮食宜清淡、低盐、低脂。食勿过饱。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忌烟酒、浓茶。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依加用硝酸酯类药。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见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