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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爱姆(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吉爱姆(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处方药 非医保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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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爱姆(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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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吉爱姆(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吉爱姆(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小儿清咽颗粒
小儿清咽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板蓝根、青黛、连翘 满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20007

国药准字Z130207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袋,五岁以上每次服1.5~2袋,...

副作用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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