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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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平平加-O、丙二醇、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香精 | |
| 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05 | 国药准字H4402418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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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
| 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