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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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艾拉莫德。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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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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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84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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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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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 (1片),饭后服用,一日2次,早、晚各1次。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2~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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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国内的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518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II期临床试验有192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期临床试验中: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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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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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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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毒性:临床试验发现本品可引起可逆性的肝脏酶升高,大多数氨基转移酶升高为轻度[≤ 2倍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简称ULN)],且通常在继续治疗过程中缓解;显著升高(>3倍 ULN)不常发生,且通过降低剂量或停药可缓解。大多数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在用药3个月内,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液丙氨酸氨基转换酶(ALT)和谷氨酸氨基转换酶(AST),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型肝炎或者丙型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查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的2~3倍,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给予艾拉莫德,剂量降低至25mg/日。②ALT升高2~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剂量降低后ALT仍维持在2~3倍正常值上限及3倍以上,须停药,并加强护肝治疗且密切观察。 2.活动性胃肠道疾病:对于有活动性胃肠疾病的患者慎用,需告知患者一旦发生黑便、贫血、异常胃/腹疼痛等症状,及时通知医生并尽早去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