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淡橙色片含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10毫克;红棕色片每片含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 |
|
| 生产企业 |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35 |
国药准字H1102217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缓解因气候变化或刺激性气味等引起的鼻黏膜水肿、充血、鼻塞、鼻痒、喷嚏、大量粘液分泌等症状。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口服。成人,早晨服1片淡橙色片,晚间服1片红棕色片。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患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青光眼患者禁用。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缓解因气候变化或刺激性气味等引起的鼻黏膜水肿、充血、鼻塞、鼻痒、喷嚏、大量粘液分泌等症状。 |
|
| 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老年人对本品较敏感,应适当减量,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