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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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芦荟、大黄、龙胆、黄连、黄芩、栀子、黄柏、木香、青黛。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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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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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06 |
国药准字H20010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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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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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每日1次,每次80mg(1粒),对血压控制不满意者可增至160mg(2粒),或遵医嘱。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联合使用。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肾功能不全或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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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少见、轻微且为一过性。1、偶见轻度头痛、头晕、疲乏、腹痛、干咳,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2、偶见血钾增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血肌和转氨酶增高。3、有腹泻、鼻炎、咽炎、关节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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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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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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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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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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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遵医嘱服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