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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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芦荟、大黄、龙胆、黄连、黄芩、栀子、黄柏、木香、青黛。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醛内酯。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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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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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06 |
国药准字H3702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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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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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5岁以下小儿一次1片;5岁以上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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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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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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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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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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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遵医嘱服用。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