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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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α-氟-11β,16α,17α,21-四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化学名称为:5-【3-【(1,1-二甲基乙基)氨基】-2-羟丙氧基】-3,4-二氢一2(1H)喹诺酮盐酸盐。分子式:C16H24N203.HCI 分子量:3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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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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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56 |
国药准字H109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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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
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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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初始剂量为每天1-12片(4~48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遵医嘱确定。最好于每天晨8~9时将全天剂量一次服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体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干扰﹐病情控制后应按医嘱逐渐缓慢减量。部分患者需长期用维持剂量﹐每日为1-2片(4~8mg)。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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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各种细菌性感染及全身性真菌感染者禁用。2.对过敏者禁用。 |
1.1/4的患者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水肿。2.一些患者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上睑下垂、结膜炎、角膜着色及中度角膜麻醉。3.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疾患者时,偶在眼底黄斑部出现浮肿、混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4.一些患者出现心率减慢及血压下降。5.偶见下列不良反应:心率失常、心悸、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失眠、鼻窦炎。6.应用该品还有以下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全身症状:头痛。(2)心血管系统:心率失常,晕厥,心传导阻滞,脑血管意外,脑缺血,心衰,心悸。(3)消化系统:恶心。(4)神经系统:抑郁。(5)皮肤:过敏反应,包括局部和全身疹,脱发。(6)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7)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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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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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
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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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类同于其它糖皮质激素,如:1.胃肠道反应:中上腹不适,腹胀,厌食,恶心,少数患者有可能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并发出血,穿孔。2.内分泌,代谢异常:长期应用可诱发内分泌异常(如类固醇性糖尿病,月经不规则,儿童生长抑制)。电解质紊乱。类柯兴氏综合征:毛发分布异常,满月脸,水牛背,皮肤紫纹,肌肉萎缩,高血压,低血钾性碱中毒。骨质疏松。肌无力。3.神经精神异常:兴奋,失眠,轻度抑郁,嗜睡,少数可诱发头痛,颅内压升高,惊厥或精神失常。4.眼科并发症:角膜下白内障,眼压升高及青光眼。 |
1.盐酸卡替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对β1和β2受体均有阻断作用。盐酸卡替洛尔具有极小或不具有局麻作用。2.卡替洛尔与其他β受体阻断剂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具有内在拟交感活性。3.药品为,对高眼压和正常眼压患者均有降眼压作用,可使眼压下降22~25%。4.卡替洛尔的主要代谢产物8-羟基-卡替洛尔是一种眼部β受体阻断剂,也有降眼压作用,它可能与卡替洛尔降眼压作用持续时间较长有关。5.该品的降眼压机制主要是减少房水生成,药品对房水经葡萄膜巩膜外流、房水流出易度及巩膜上静脉压无影响。非临床毒理研究:致癌性:动物实验显示对大鼠和小鼠大量口服盐酸卡替洛尔连续2年不产生致癌毒性。致突变性:体内外动物实验未显示盐酸卡替洛尔有致突变活性。生殖毒性:动物实验显示大剂量口服盐酸卡替洛尔,对雄、雌性大鼠及小鼠的生殖功能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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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2.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减少。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5.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6.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相。7.对不能排除感染(包括结核感染者)者﹐应合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8.长期大剂量用药后撤药前应进行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抑制的检查。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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